为配合“点亮万家灯火,托底帮扶残疾人就业”专项活动开展,湖南省残联、58同城共同打造集网络招聘、职业培训、政策宣传、媒体关注于一体的残疾人就业帮扶综合服务平台,旨在发挥“58同城招聘”人力资源与网络大平台优势,为残疾人提供精准化、多样化就业服务,托底帮扶残疾人就业增收。
各市州残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
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点亮万家灯火”托底帮扶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但国内外风险挑战增多,稳就业压力加大。为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1.残疾人想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残联能提供什么帮助?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劳动年龄段、有培训意愿和就业创业能力的残疾人,每年可享受三次免费职业培训(湘人社发〔2018〕78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技师培训补贴)。残疾人申请参加职业培训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有居住证)的县级残联提出,由县级残联自申请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安排并告知残疾人。
1.未在毕业年度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是否能享受残疾人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
答:上一年度和本年度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湘籍残疾人大学生(含湖南省特教中专毕业生)均为我省残疾人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对象。由其见习所在的用工单位根据《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政策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逐级申报残疾人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
1.什么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我省的比例是多少?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我省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